我代表XXXXXX有限公司,兹任命XXX先生/女士担任XXXX的项目经理,项目代号: XXXXXX 。其职责和权限为:
1. 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 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3.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4. 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 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对施工员进行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7. 经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选择、聘任管理人员,确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8. 按照企业的规定选择、使用作业队伍。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组织制定施工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事项。总经理签名: 项目经理任命书(公章)签字日期:
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和竣工安全鉴定报告有什么区别?
安全评价报告是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依据相关规定,编制的针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分析,采取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消防设施建设与措施等等。其基本目的是完善工程方案及运营方案中的安全设施和办法,旨在建立起项目运行期科学、合理、可靠的安全防护体系。
竣工安全鉴定报告是竣工验收的专项验收结论。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项目(如石油化工、矿山井下等等),还必须组成安全鉴定委员会,进行专题鉴定和验收。其主要依据是经批准的安全评价报告,其意图是核实报告提出的安全体系建设方案的贯彻情况,并全面考察安全系统运行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靠性,当然也包括系统的技术经济评价鉴定。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方可进行其它验收,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