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第36条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通常,开标的程序和内容包括密封情况检查、拆封、唱标及记录存档等。
开标是什么?
开标的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以便投标人准时出席开标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程序: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启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信息。
中标人应当符合的条件: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标标准 ——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适用于“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中标人的原则: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开标程序有哪些?
宣布开标纪律;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如投标人代表未到场,则不开启投标书;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书中重要内容,记录在案;
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
开标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开标的准备工作
一、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要准备好每家的收据。
二、提醒各投标单位注意废标情况:
1、投标文件封面一定是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2、投标文件中一定要有法人资格证明书(上级主管部门证明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投标保证金一定要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三、认真研究并熟悉磁盘中的开标评标程序及评标报告,并打印好,以备开标及评标记录用,评标报告份数同标段数。
四、准备一套图纸、清单、定额,以及数本招标文件,供评委评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