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啦!号外啦!”
1914年,北京街头的报童开始扯着嗓子喊。
打开当天的号外,赫然映入眼帘的便是16个大字:
“青天在上,红日昭彰;袁公反腐,时运悠长。”这则号外说的就是袁世凯铁腕反腐!号外的梗概是:顺天府尹王治馨因贪污500大洋,被宣判死刑并立即执行。
仅仅因为500大洋,一个京城大员就这么被枪毙了?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被枪毙的大员王治馨,也不是普通的小角色。在袁世凯刚刚建立新军的时候,王治馨已经开始跟着他混,成了袁世凯的心腹,最后更是被慈禧任命为京师警察厅长。
1913年,王治馨已经升任顺天府尹,走上了人生的巅峰。
官至如此高位,就算是犯下了杀人罪,要处决也得三审五审,到最后还有各种缓和余地。所以,犯事后的王治馨虽然紧张,却并未到恐惧的地步。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肃政厅将王治馨贪污的证据交给袁世凯之后,大总统竟然立马批复,然后大理院直接开庭宣判死刑、立即执行。
整个过程连24个小时都不到,以至于王治馨自始至终都是一脸懵逼的状态。
从审判庭出来时,王治馨得知他的两个从犯一个判了12年、另一个判了9年。然而他并没有听清自己的判词,于是问了身边的押解人员:“唉!兄弟,我判了几年啊?”
王治馨毕竟干了那么多年的警察厅长,所里谁不认识他?就算判了死刑,谁不给他个面子?
押解人员明知他即将被处死,仍然不敢对他说实话,只是支支吾吾的说道:
“到地方您就知道了,我们只是当差的,不能乱说。”王治馨虽有疑问,也不便多问了。随着法场的临近,王治馨终于明白自己的目的地了,一时间他竟由于惊讶过度而两腿发软、面如土灰。
是的,两个押解人员把他带到的地方,就是执行死刑的德胜门外。
行到离法场几百米位置时,王治馨已因突如其来的心理恐惧产生了严重的生理恐惧。他嘴唇不自觉的颤抖着,两腿如有千斤重,头皮也开始发麻.......
他自知贪赃枉法,可这么个世道,谁手里的钱干净啊?就算被判刑,也不该是死罪啊!
可惜,容他反省的时间并不多了,当他被带到刑场之后,他立马就被枪毙了,没有一丝犹豫。
堂堂的北京市市长,处决竟如此仓促,显然这背后有某种不为人知的内幕。袁世凯如此急切地处理掉王治馨,显然不是因为对贪污深恶痛绝所致,而是另有缘由!
误国家者,在一私字;祸天下者,在一利字。
辛亥革命以后,袁世凯成为大总统。自满清走出来的官僚,又怎能不知清朝完蛋的原因?封建落后虽是根本,可官场上的歪风邪气也加速了清朝的灭亡。经过深入调查,袁世凯出台了相关规定,凡是违法的人,都会从严处罚。
然而官场的争斗,从来都不是你死我活。为我所用者留之,为我不用者弃之。这么简单的道理,袁世凯当然明白的。倘若王治馨悉心为他卖命,就算他贪污500万块大洋,也不至于判他死刑啊。
真正让袁世凯痛下杀手的,是因为王治馨嘴上没有把门儿的,说了不该说的话,拿了不该拿的东西,见了不该见的人。
所谓并从口入,祸从口出,大抵如斯。
镜头闪回1913年4月某日,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被谋杀。宋教仁被刺杀后,全国舆论哗然,声讨真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此时,尽管大家都把矛头指向了袁世凯,但谁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谁也不敢开这个口。在这个背景下,王治馨作为警察长,当然有必要出面解释。他公开说:
“现在宋教仁被刺杀,难保非洪(洪述祖,刺杀宋教仁的刺客之一)借此为迎合意旨之谋,赵秉钧不应该为此案负责,应该另有其人。”王治馨此番舆论,等于直接将袁世凯给卖了,这分明是暗指袁世凯就是刺杀宋教仁的主谋啊。
最要命的是,王治馨说完后,他的这番言论被迅速登载到了报纸上。媒体一报道,全国舆论便直接对准了袁世凯,你说他能不生气?有这样愚蠢的手下,袁世凯没被气死也是托了老天爷的福。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猪队友”无疑啊!
经过宋教仁谋杀案,袁世凯算是“惦记”上王治馨了:这种人不能留,不然还会惹麻烦。
在这种形势下,被“惦记”的王治馨自己竟毫无自知力,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啥事?
于是,过去怎么贪、如今还怎么贪。
这下好啦,正看他不顺眼的袁世凯,立马就抓了他一个现行,袁世凯是聪明人,他自然知道贪污500大洋判不了死刑,于是,他大手一挥就在王的罪名里加了渎职罪,数罪并罚,处死。
尽管袁世凯处死王治馨是怀有私心,但是他贪赃枉法却是事实。
不明真相的官员们看到王治馨被处死后,纷纷开始收起了手脚,毕竟官员们在向银子伸手之前,都会先看看德胜门外的血晒干了没。一时间:北洋政府的官场上一时间海清河晏。
如此说来 ,王治馨这死也真真是间接为民谋了福啊。
被处死的人叫王治馨,小站嫡系、北洋大吏。王治馨为什么被处死?他撞在了袁世凯铁腕反腐的枪口上。
民国三年(1914年)对于袁世凯来说是一个重要年份,是年五一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民三约法”),推倒了民初的《临时约法》,摒弃美、法模式、趋近于德、日模式,强化了总统制。
为了压制国民党的反对声音,几乎在同时期(民国三年4月),袁世凯的北洋政府设置了平政院,该法院专事审理行政诉讼和官吏违法行为。在平政院架构下,又推出了肃政厅,设置都肃政史一人,由总统任命产生,肃政史16人,由各院院长、各部总长密荐,再由大总统任命,专门行使行政监察与检察任务。
别看肃政厅在平政院架构下,但这17位肃政史都可以上达天听,与大总统直线联系,类似于古代的监察御史。与之相配套出台的还有《官吏犯赃治罪条例》,它颁布于1914年6月5日,其中第2条最是凶猛,规定了“枉法赃至五百元以上者处死刑”。
铁腕肃贪从来都是强化权威的不二法门。一时间,坊间好评如潮,成功抵消了国民党人的话题反扑,把民众视线从《民三约法》中的总统强势地位的关注转移到了反腐课题上。
袁世凯当然知晓令行禁止的道理,假如有人认为他只是在装装样子,那就大错特错了,很快,反腐风暴劲吹,先后有四百名省级官员被查,大量官员落马。
除了题目中的主人公,一些被查实的县城知事(县长)和军队高官也都被同一个时间段枪决正法,可以说,这波反腐肃贪狂潮,并非为一人而刮。本文主人公王治馨,山东莱阳人,历任北京政府内务部次长、京师警察厅总监、顺天府尹,这顺天府尹当然就是北京市市长。作为赵秉钧的心腹手下,他曾协助赵秉钧筹创建了中国最早的现代警务系统。王治馨在警界之时,名声虽则不佳,但还知道收敛,刚一升任顺天府尹,便如脱缰野马,贪腐行为一发而不可收,据说顺天府尹手下掌管着24个县城,有22个县城的知事都得靠给他送钱才能买到或保住位置,属下各县知事明码标价,根据县城富余程度,官帽从二至五千元不等。
肃政厅刚一成立,就接到了关于王治馨的举报,经过秘密调查后,从都肃政史夏寿康到三位肃政史江绍杰、张超南、周登,四人联名纠弹,剑指王治馨,此时刚刚颁布的《官吏犯赃治罪条例》便有了第一个重量级大员对象。
在《官吏犯赃治罪条例》颁布不过22天的1914年6月27日,王治馨被羁押,交由平政院审理。
准确的说来,王治馨被羁押时,身份已经不是顺天府尹了,只剩下了正蓝旗汉军副都统这份闲职。
那是因为他的上线国务总理赵秉钧已经去世,袁世凯早就知道王治馨的斑斑劣迹,但当时一则是北洋旧部,二则还没有腾出手来,就干脆把他调任了那份闲职。
在平政院审理期间,王治馨身在囹圄,仍然对外拼命撒币,想让北洋的老朋友出面打捞,但袁世凯婉拒了段芝贵、江朝宗和张勋等人的求情。
10月21日,就昌平县知事岳魁行贿王治馨一事,根据《官吏犯赃治罪条例》,王治馨被从严判处死刑,行贿者昌平县知事岳魁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判决第三天,北洋第一位被查处的省级官员王治馨被验明正身,执行枪决。
同日,华北各大报社纷纷刊载了这条新闻,评语多用“痛快人心”四字。
与华北报社的热情鼓赞气氛不一样的是,一些国民党人却秉持着“阴谋论”观点,认为王治馨之前在替赵秉钧处理宋教仁遇刺后的追悼会时,曾经当众为赵秉钧辩解,言辞中似乎有影射内务部秘书洪述祖是主动跳出来为袁世凯分忧解难之意。故为袁世凯听闻后憎恶。
仔细推敲国民党人的研究成果,恰恰是证明了洪述祖不是受袁世凯(或请托赵秉钧)派遣,这分明是替袁世凯洗清了雇凶杀害宋教仁的不白之冤。袁世凯又怎会因此而明目张胆的处决一名朝廷大员,论据实是太过牵强。
纵观国民党人对袁世凯的反对,大多数实在是本着“为了反对而反对”的一贯宗旨。